“到此一游”综合症

丁锦昊“到此一游”火了一把,媒体大佬们把事件的核心放在了中国游客素质,对青少年的舆论讨伐程度问题上。 咱们不妨抛开陈词滥调,想一个问题:为什么同胞们喜欢“到此一游”?这跟狗撒尿是一个心理吗?为了证明自己在世界的某个著名景点存在过? 我曾在某期节目里自爆过一个恶习惯,那就是我经常往上海图书馆跑,有时候借到某本不常被借过的书,我会不顾公德在书纸上勾划、写评语。但是,如果是稍有别人也看的书,我就什么也不做。 想象一下,你借到一本书,然后发现它是如此干净,你有理由相信,它从印刷厂出来的那天起,就没有一个人翻阅过。为此,你想在书上留下些东西,假如有后来者借到,他会觉得,哦,世界上还有人和我一样关注这块,知己者常在啊! 所以我把占有欲分为两种,一种是从众的占有,他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需求是什么,他需要商业社会为他安排需求:我到了人生新高度了,我该换什么档次的车,买什么名牌手表?跟什么味道的异性交往?去哪里游玩?听说站在美国某个高楼能遇到真爱?我得去看一看。 另一种占有欲是纯个人主导的情感。我会因为得到一枚心爱的邮票而兴奋得几天不睡,旁边的人觉得我是傻子。别人觉得无关轻重的东西,你视为珍宝;因为你是自己的主人,你的喜好需求,不需要外界环境去塑造,去勾勒。这样的你,当然也不会像孙悟空那样喜欢到此一游。 说得直白点,那些本性随波逐流的人,才喜欢到此一游。 最后,兰亭乐团的王翼昊在他的微信里写过一句话,让我大为佩服。他说,“外滩这些五星红破布其实跟丁锦昊到此一游就是一码事儿”。他指得是上海外滩万国建筑群楼顶的那些旗帜们。这些建筑都是租界时期外国人的作品,1949年后强行换了新主人。此等意识境界,更堪玩味了。

第44期:兰亭乐团:音乐是最后的情人(下)

(承接上篇) 王翼昊谈了两个问题: 其一,有关摇滚乐产生的历史背景,有关摇滚乐在中国的发展。 在大多数人看来,崔健被称为中国摇滚乐之父,北京是中国摇滚乐的发展圣地,在摇滚音乐史上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。但是,早期的摇滚大陆歌手把摇滚乐带给了普通听众,让摇滚这一形式在社会上流传起来。北方摇滚是不是把“摇滚”这个词的内涵翻译对了?王翼昊谈了自己作为音乐人的体会。 其二,有关词曲表达。 正因为王翼昊“野蛮生长”的环境不同,使得他有条件领悟汉语言的精妙与韵律。在他所写的歌词中,韵律美浑然天成,具有极佳的欣赏性。那么,一个真正懂得欣赏音乐的人会如何找到切入口,来体味音乐的美? 所有答案,都在“兰亭乐团:音乐是最后的情人(下)” 新浪微博:@新闻酸菜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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